“在我们村,走到哪儿都是和和气气,隔壁村那帮老伙计可羡慕了……”8月30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托乎其于孜村村民买买玉苏甫·卡斯木高兴地说。
得益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在托乎其于孜村推进“无诉讼案件、无法律白条、无普法盲区”(简称“三无”)村建设工作,如今,该村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大量诉讼止步在村口,最大限度让当事人胜诉权益变成“真金白银”,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显著增强。
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法治乡村和谐发展,伊犁州分院在全区率先探索,走出了诉源治理的新路子。
法官工作站
成为群众“解忧站”
“利息我就不要了,以后咱们还是好朋友!”前不久,在托乎其于孜村法官工作站调解员、伊犁州分院驻该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叶尔夏提·库尼达吾看的调解下,村民米某和热某解除债务纠纷,两人握手言和。
“现在大多数村民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调解也容易多了。”叶尔夏提说。
托乎其于孜村有村民1169户,村民普遍年龄偏大,法治意识淡薄曾是制约该村全面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以前不懂法,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能引起斗嘴。”84岁的村民吐尼沙汗·艾力木说,许多矛盾都是通过拳头来解决,解决不了才选择去法院起诉。
今年4月,伊犁州分院依托“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在托乎其于孜村打造“三无”村,并选派优秀法官,在村里成立了法官工作站,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处及法律咨询等便民司法服务。
同时,聚焦群众胜诉权益保障,选派多名骨干执行员,整合基层各方法治力量,组建执行协理员队伍,就地受理执行申请,制定执行方案,建立案件台账,逐案进行会商研判,确保执行案件动态清零、无法律白条。
法官工作站被村民们亲切地称为“小法院”,村民有大事小情,都会来说道说道,这里成了群众心中名副其实的“解忧站”和贴心“管家”。
老党员塔依尔江·目明江深有感触地说,村里有了“小法院”,村民们学法、尊法、守法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保障,邻里之间也更加和睦。
早发现早介入
矛盾纠纷早解决
8月7日一早,叶尔夏提接到村民海某打来的求助电话。
去年12月,海某承包了塔某的8亩地。今年4月,村里实施土地流转项目,这块地可以得到1.16万元流转费,两人都认为这笔钱归自己,导致两家关系疏远,矛盾日趋尖锐。
在村法官工作站,两人经过大量法律条款的认读和案例的学习,最终达成调解意见。“有矛盾就地化解,有诉讼追根溯源就地解决,没有问题就地普法,确保让老百姓心上无忧,身上无债,轻轻松松享受生活。”叶尔夏提说。
打造“三无”村以来,伊犁州分院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力量,借助入户走访、“村民说事点”等渠道,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队员、村“两委”、党员等作用,组建多元矛盾纠纷调处团队,形成了“多方协同、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网络。
伊犁州分院还联合当地基层司法所等部门打造以法官、人民调解员、草根宣讲员等为主的基层普法队伍,将“八五”普法工作与巡回办案、现场执行、就地调解、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紧密结合,培养村里的法治宣讲队伍,让法律法规走进群众心里。
伊犁州分院驻托乎其于孜村“访惠聚”工作队第一书记、法官工作站站长陈明坤认为,“三无”村的打造,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减少了诉讼增量。“只要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介入、纠纷早解决,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纠纷不成讼的格局就能实现。”
创新工作方法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今年以来,伊犁州分院将打造“三无”村作为推进依法治州和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重要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包括托乎其于孜村在内的5个村为重点,设立了法官工作站,打造“三无”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使这些村在年内实现“三无”。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亮认为,这是在基层治理、诉源治理方面的有益尝试,通过发挥法院的积极作用,充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打造‘三无’村创新举措,找准找实了司法与为民服务的切入点,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国人大代表、伊宁县英塔木镇党委委员、托万克温村党支部书记木沙江·努尔墩如此评价。
开展打造“三无”村工作以来,5个村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1件,法院诉前调解案件51件,所有纠纷都在诉前及时有效化解,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也促进了当地和谐稳定。
“我们将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伊犁州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洪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