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走他人车内现金2.2万元,转身就去买了一辆二手车自用,男子黄某盘算得挺好,可他还来得及享用,就在8月24日被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柳东大队民警逮了个正着。
8月17日凌晨3时许,伺机作案的黄某龙(男,30岁,柳城县人),窜至凯旋路某小区地下车库,以拉车门方式寻找作案目标时,发现余先生停在车位的汽车未上锁,且车内放有2.2万元人民币现金,于是将现金盗走,并于次日用赃款2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宝骏E100电动车,用400元办理车牌,准备用以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柳东大队民警获得报案线索后,及时向余先生了解案发情况,并通过信息研判,很快确定作案嫌疑人黄某龙的身份及落脚点。经多日追踪布控,办案民警于8月24日中午12时许,在航惠路将黄某龙抓获。
经审理,嫌疑人黄某龙如实供认作案事实。目前,黄某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