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时候真的觉得生活没有希望了,1万多块钱是我攒了很多年的‘过河钱’,我肯定不能就那么认了。”如今,这个压在抚顺市民崔老太心头近5年半的大石终于被移除了。日前,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了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该案件当事人崔某在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成功省下了5000多元物业费,这让70多岁还是低保户的她感激不已。
意外
一场重病导致官司输了
崔老太的家在抚顺市新抚区某公寓小区。她家门口的楼道里都是大件废旧家具及废品杂物,阳台上也都是她平时积攒的废纸壳与塑料瓶。崔老太介绍说:“这都是我平时捡来的,卖了还能换点钱。现在小区物业都已经更换了,以前的物业啥也不管。要是我的条件好一点也不至于不交那些物业费而被告上法庭了。”
5年多以前,楼前的垃圾桶没人收拾,花坛里的花草树木也都枯败得七零八落。一到夏天,居民们饱受蚊虫的困扰,垃圾的腐臭让人们叫苦不迭。自那时起,崔老太就开始拒缴物业费。直到去年年初,拖欠了5年物业费的崔老太被当时的某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补交物业费并附加滞纳金共计12907元。
“我活了70多岁,从来没有摊过官司啊……”崔老太说,由于当时应诉的精神压力过大,她一下子病倒了,未参加庭审。法院开庭当天便按照被告缺席作出了判决,待崔老太身体恢复的时候上诉期已经过了。后来,该物业公司就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崔老太的退休工资卡中扣除了全部执行款。崔老太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还是感觉委屈。
转机
再审检察建议重启希望
去年7月2日,崔老太因不服其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裁判结果,向新抚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月清和检察官助理刘彬受理该案件后,通过调阅审判卷宗、询问当事人,着重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开展调查。同时,刘彬还充分运用大数据系统开展类案检索,仅用不到一周时间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筛查出原告同为该物业公司、案由均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共计10余件,筛选出被告包含崔老太在内且诉讼请求均是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的案件10余件。
检察院在取证后认为,法院判决的崔某所居住园区的其他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案件属于相同类型案件,案件当事人均接受相同的物业管理者的物业服务,且该物业公司起诉相同期间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该物业公司亦承认此公寓曾出现电梯停滞、停水、发生火灾、墙体漏水、电缆裸露及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该证据足以证明被申请人某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存在过错,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条例》,该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就其违约情况,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中认定的事实已经予以确认,理应对申请人崔某拖欠的物业费用予以酌减。因此,原审法院的生效判决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显失公平。
随后,该案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向一审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维权
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建议,对该案再审后作出了崔某按全额物业费的60%交纳拖欠的物业管理费、驳回物业公司提出的滞纳金诉请的判决。
李月清告诉记者,本案是新抚区检察院全面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强化精准监督理念以来首例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再审改判的案件。该案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