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9月15日,记者从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与鞍山某集团签订建立公益损害风险预防联系点协议。会上就联系点双方工作机制、人员机构组成、职能定位进行了调研认证。
会后,海城市检察院向该集团送达了鞍山市首份《公益损害风险预防检察建议书》,本着超前预防公益损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的原则,建议该集团进一步提高企业公益损害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企业公益损害风险的有效防控,超前预防域外公益损害风险,立足长远加快绿色企业建设。
签稿:张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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