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近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对1名未成年人的入矫宣告仪式,进行现场监督。同时,江西省司法厅、县法院派员参加了此次宣告仪式。 宣告现场,南丰县司法局矫正官向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社区矫正期限、矫正期内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告诫其务必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南丰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未成年人进行告诫教育,希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要坚定改造信心,服从管理,积极接受矫正,争取顺利度过矫正期。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表示,一定会珍惜这次机会,改过自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入矫宣告活动的开展,使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促使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察官现场参与入矫宣告仪式,对入矫过程实施法律监督,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入矫、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确保规范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