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市公安机关始终以查隐患、防事故为工作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涉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涉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案件。近日,公安机关相继破获3起案件,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及时清除了风险隐患。
本市公安机关通过与海关、海事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核查协作机制,实行“一线索一专班”,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存储、货代、报关等各环节深挖线索,实施全链条核查,并加强与检法机关会商,有效提高了打击质效;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格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未经批准进入限行区域等各类违法行为;梳理研判危化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评价企业交通安全风险,及时预警提示,对连续多次存在高风险的运输企业予以曝光警示;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手段,确保对涉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予以“全覆盖、全链条”打击。
案例1
徐某等5人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
前不久,本市公安机关接到天津海关发来的情况通报,在某查验堆场,发现以玻璃壶、塑料衣架、塑料玩具为品名报关出口的集装箱内藏有烟花爆竹100余吨。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周某、卢某珍为获取高额利益,在黄某某、卢某明的协助下,从外省市采购、监装6个集装箱的烟花爆竹,并在集装箱开门处用日用品进行伪装,企图以瞒报方式进行报关出口。经讯问,5名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例2
陈某某、张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
近日,本市公安机关接报线索并查明,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陈某某及其委托人张某,在明知张某所雇佣的司机、车辆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仍将百余吨危险化学品装进集装箱进行运输。
目前,陈某某、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3
任某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
前不久,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任某某在明知汞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下,仍将2000余千克桶装汞装进集装箱内,并委托司机王某某驾驶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货车将集装箱从外省市运至天津。目前,任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