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保调委)自2016年成立以来,共受理法院委托移送案件1400余件,涉案金额亿元以上,在促进保险纠纷快捷高效化解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过硬本领
市保调委注重人民调解员“能力自信、调解自信、宣传自信、探索自信”的培育提升,在培训中采取“授课+研讨+点评+测试+评议”培训新模式,辅以司法专题讲座、保险法律问题研讨会、法官走进保险公司等形式的学习交流,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运用能力。目前,市保调委共有108名热爱调解工作、理论知识扎实、专业能力较强、业务经验丰富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规范工作流程 畅通调解工作
市保调委秉承“制度化启动、规范化运行”的理念,不断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了《纠纷调解告知书》《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对接流程等规章制度,保障调解工作依法、依规稳定运行。以执行公约形式规范了保险公司对诉调对接事项的落实。
“三步工作法” 打造“保调”新模式
把握纠纷处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形成了“答疑解惑、宣传引导;上下联动、业内调处;协商协调、诉调联动”的新“三步工作法”,固化形成标准化规程,实现业内调解与诉调对接有机融合,及时、公正地调解保险纠纷。针对调解中遇到的问题开展专业研讨,形成了高院民二庭、一中院民二庭、铁路法院与市保调委“法院+保险”法律问题研讨的工作模式,实现了保险审判与保险调解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