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风采 > 这事千万别干!丨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这事千万别干!丨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发布时间:2022-12-11 来源: 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已经强调了很多很多遍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以身试法

  我们再来看两个酒驾案例

  11月12日晚间,河北支队新开河大队交警在天泰路沿线设置点位,开展酒驾醉驾夜检行动时,发现一辆行驶的白色小客车突然停在距离检查点位约百米处,隐约看到一名驾驶人迅速从驾驶座下车,与副驾座位的人员进行换座。当交警来到车前,“您是喝酒了吗?怎么还换座呢?”面对交警的询问,已经完成换座的两人略显紧张地看着交警,并一口咬定并未换座。最终,在交警出示的事实证据面前,男子承认了违法行为。

  目前,交警已依法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酒精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

  很多驾驶人错误地认为

  只要不是刚喝完酒就开车就“不算”酒驾

  或者相隔几小时酒醒了就“没事了”

  但如果酒驾侥幸上路

  造成的后果可能是无法挽回的

  11月12日21时45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崔黄口大队交警在崔杨路沿线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客车临近执勤点位,突然刹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经检测,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其表示,被查处当天中午,他在家中饮用了白酒,自认为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已经没事了”便在晚间驾车出行。

  目前,交警已依法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交警提示

  针对冬季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全市交警将与多警种协作,持续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控,严查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流动”的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广大驾驶人应自觉做到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qfqz/tjcaw-imqmmthc495196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