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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贩毒一时爽 被抓之后悔断肠

发布时间:2022-12-11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彰显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6月22日,上海奉贤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并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被告人甘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现年45岁的甘某从十几年前开始便两次因为毒品犯罪被判处刑罚,直到2020年8月方才刑满释放。然而,深受毒品之害的甘某并未因此收手。2022年2月份,甘某再次因为贩卖毒品被捕。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甘某做起了毒品贩卖的中介生意。他先是帮他人代购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0.8g,在交付给吸毒者后获利人民币400元。事后,警方在吸毒者口中掌握了甘某贩卖毒品的线索,并借此将甘某抓捕归案。

  庭审中,甘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深刻地反省其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甘某表示,自己会好好接受改造,今后将远离毒品,绝不触碰法律的红线。

  上海奉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甘某因贩卖毒品被判过刑,现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对甘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

  本案中,甘某虽已过不惑之年却没有工作,为了满足自身吸食毒品的欲望,铤而走险干起了“以贩养吸”的勾当。

  据统计,2020年至今在上海奉贤法院审结的87件贩卖毒品案件中,贩毒者自己吸食毒品的案件有55件,占比约为64%。

  可以看出,吸毒是个无底洞,在花光所有积蓄、变卖所有家产之后,对吸食毒品的强烈渴望会使人滋生疯狂的想法,直到走上“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从沾染毒品自己吸食,到以贩养吸牟求非法利益,最终难逃锒铛入狱的命运。

  法官提醒各位市民朋友切莫接触毒品,以免日后走上“以贩养吸”的不归路。上海奉贤法院也将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惩处毒品犯罪,为社会稳定、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5/u1ai1644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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