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督“加码” 公平正义提速
——永春法院创新“一体两翼四公开”执行监督管理机制
□记者 叶永坚 通讯员 陈凯鹏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如何提高执行效率,答好践行司法为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时代答卷”?
今年来,永春法院贯彻省委“三提三效”行动要求,持续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构建“一体两翼四公开”新型执行监督管理机制,持续解决制约、影响执行合同的瓶颈问题,助力提升“执行合同”指标水平,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一体两翼四公开’,即以深化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为主体,‘繁简分流’‘全程监督’为两翼,实行‘执行案款发放、信访事项处置、超期未结案件办理、终本案件执行’四项公开亮牌制度。”永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新跃开门见山地告诉记者。该机制的实行,有效激发了执行潜能,今年来永春法院执行结案率长期居全市前列,执行完毕率与实际执行率均列全市首位。
执行服务做“加法”“一站三台”赢民心
“真没想到,反馈线索才一个多小时,你们就把对方的车扣押了,被欠的6万多块也一下子就讨回来了。”近日,在永春法院执行监督管理中心里,申请执行人刘先生激动地向执行干警道谢。
案件执行进度怎么查、执行线索怎么提供、怀疑承办人拖延进度怎么投诉……这些是深深困扰许多申请执行人的问题。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3月7日,永春法院揭牌设立全省首个执行监督管理中心,提供“一站式”窗口化服务,与执行网络监督服务平台、执行警务快速反应平台、信用惩戒监督管理平台形成“一站三台”执行事务综合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执行监督管理中心设立执行咨询、查询窗口,开通“助企暖商”服务专线,为企业等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综治事项办理等执行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中心,事务一站清”。并畅通执行事项反映渠道,设置执行信访接待窗口,上线执行网络监督服务平台,对接执行警务快速反应平台、信用惩戒监督管理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如今,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在永春感受到“一站三台”执行服务带来的便捷和高效。执行监督管理中心运行以来,帮助查询案件执行情况1760件次,办理恢复执行申请432件,发放执行案款2926万元,在执行立案前化解纠纷140起,有效助企纾困解难;根据举报线索出动警力103次,扣押车辆28辆,拘传被执行人87人次。
此外,该院优化执行辅助事务办理,有效提升执行效率。今年来,买卖合同实际执行到位率达65.1%,与公司有关的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8.07天,执结率94.32%,均居全市前列。
繁简分流做“减法” “要素执行”提质效
在执行服务上做“加法”,满足群众全方位需求的同时,面对案多人少的情况,永春法院在繁简分流上做“减法”,以执行流程节点为要素,进一步整合执行力量,推进“简案快执、难案精执”提质增效。
该院加强繁简分流配套,成立综合快执、执行处置、警务保障、综合内勤等4个执行团队,实行“团队办案模式”,出台量化计分式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团队分权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做实繁简分流基础,明确由综合快执团队在2-3个工作日内,对所有新收首次执行案件进行全面财产查控,利用事项委托及时有效查控辖区外被执行人财产。
为明晰权责,该院做细繁简分流标准。以有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有无财产需要处置、能否一次性有效执行等为标准,将案件进行模式化分类。综合快执团队负责快速办理“已控制足额财产可以执行完毕”或“查无财产可供执行需要终本”的案件;执行处置团队主要负责精细化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需要进入处置程序”的案件。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执行完毕率大大提高。
“法官你好,我是刘某玲,我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明了,他在某购物中心。”4月28日8时49分,执行监督管理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玲的举报,立即组织执行处置团队驱车赶赴被执行人刘某明所在地,成功将刘某明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说理,刘某明立即筹措款项,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刘某玲偿还款项3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
据统计,今年来,该院执行完毕案件1790件,法定期限内结案数(执行完毕)2363件,同比增长8.72%和16.96%,终本合格率达95%。
复合监督做“乘法” “三位一体”促规范
“该案执行案款发放即将超期,请抓紧办理案款发放事宜。”这是永春法院督察室对执行人员发出的一份监督提示。
强有力的执行监督管理对保障案件质量至关重要。该院建立审务督察、纪检监察、案件管理“三位一体”复合型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对执行工作实行“全流程、多节点”实时监督。
该院督察室前移督察关口,派员入驻执行监督管理中心,对执行人员和执行案件进行全程效能和廉政监督。任命审务督察员,开展执行案款清理等专项督察,有效增强监督效能。全面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要求执行干警签署“廉洁司法承诺书”,填报“廉洁档案”,全面掌握干警廉情信息和个人重大事项;邀请纪检组开展专题纪律监督,及时堵塞廉洁风险漏洞。
与此同时,严格案件质量管理。挑选优秀年轻法官参加执行案件合议庭,降低廉政风险的同时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深入运用福建法院“清风系统”,对风险提示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对质量不合格案件承办人员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定期发布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分析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提升。
执行公开做“除法”“四项亮牌”树公信
走进永春法院执行监督管理中心,可以看到执行案款发放、信访事项处置、超期未结案件办理、终本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等在电视屏幕上滚动播放。
这是永春法院积极推进执行公开工作的一个缩影。
如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永春法院实行执行案款发放、信访事项处置、超期未结案件办理、终本案件执行工作情况公开亮牌制度,不断提升执行公开水平,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该院在“全流程”公开后,对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发放执行款、案件超期未结、未及时答复信访人诉求、未落实终本案件管理规定的及时予以督察问责;对超一年以上未执行完毕的案件,一律由院、庭领导直接督办,推动执行积案化解。
为扩大覆盖面,该院通过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形式,让“全社会”共参与。同时,综合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网络拍卖。
而今,便捷、高效、规范、阳光成为永春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常态。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