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承担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以法治阳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保护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东昌区检察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
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近年来,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人,起诉16人,改变管辖1人。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所办理的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均被判处实体刑,体现了惩治犯罪力度。
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工作的规定》,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链条,为案件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夯实基础。2019年以来提前介入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无一退回。
设立“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完善“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规范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救助工作程序,有效降低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二次伤害”,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司法救助帮扶困境未成年人。2019年至今共计为4名困境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帮助1名未成年人安置学业,为2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40余次。
宽严相济
维护法律威严
东昌区检察院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险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绝不姑息。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推动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每案开展社会调查并随卷移送社会调查报告;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及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认真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合理提升附条件不起诉率。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和价值,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21-2022年,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达到80%以上。同时,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监督考察方案,确保监督考察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制发“督促监护令”。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提出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等监护措施,以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
人监护管理作用。
开展法治宣传 传递法治声音
东昌区检察院在加强未检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通过送法进校园,线上线下同步普法等方式,将法治知识和理念送到群众身边。
建章立制,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全覆盖。积极与区教育局沟通,聘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作为辖区21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做到了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同时,制定了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和法治巡讲计划,以讲授法治课、赠送法律书籍和手册、以及与思政课教师座谈等方式做到普法全覆盖。近年来,共计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0余次。
多方送法,形成未成年人保护良好氛围。联合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通过现场互动咨询的方式,检察干警为群众解答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了家长、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通过线上方式录制“检察官教你如何保护自己”“莫让好奇毁青春”等多门法治微课,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多次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学生、家长、老师到检察机关,通过现场讲解、座谈研讨、观看微电影等方式,面对面开展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