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朝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朝阳市司法局就《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和颁布实施情况向社会各界进行了通报。
据悉,《方案》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委、省政府《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群众所思所想,与《朝阳市法治朝阳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朝阳市法治社会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0—2025)》共同搭建了朝阳市“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标志着依法治国顶层设计“一规划两纲要”在朝阳市全部落地落实。
《方案》提出,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政府职能更加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善,行政执法质效大幅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应对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效显著,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作用有效发挥,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全市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政府治理能力、社会文明程度、发展软实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70项具体任务及51家责任单位。其中,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分别为: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加快推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加快推进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提升;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