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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长安网讯为进一步落实《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增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11月3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抚顺市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
会上,抚顺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向市司法局书面送达并宣读了《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书》。双方围绕在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措施进行了充分交流。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王聪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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