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查办一起涉案金额710余万元的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对绥中县某车队经营者等3名主犯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同时对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低、所起作用小的60名货车司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子有了定论,我也能安心开车养家了。”涉案货车司机李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假冒“绿通”
偷逃高速通行费
绥中县地处咽喉地带,是连接东北和华北地区的交通要道,是物流之乡、货运之乡。今年初,龙港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接到了一起涉60名大货车司机群体性违法案件。
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绥中县某车队经营者赵某为牟取利益,指使妻子徐某、员工王某及雇用的60名货车司机,利用国家“绿通”政策,以在货车尾部等重点查验部位装载少量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进行伪装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经审计,该车队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1640次,涉案金额达710余万元。
经查,车队经营者赵某系主犯,负责车队总体事务,并制定货车司机偷逃通行费的“奖励机制”,在该案中起组织、领导作用,其妻子徐某负责管理车队的财务。王某受赵某雇用,负责对接司机,为在高速服务区等待的货车司机运送用于假冒绿色通道车辆的鲜活农产品。60名货车司机受雇于赵某从事长途运输工作,并受其指使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个人获利金额从500元至3万元不等。
“案情并不复杂,复杂的是对60名货车司机如何处理。”案件承办检察官陈星说。
主犯获刑
60名司机“不起诉”
“我也知道逃费行为是错的,但是老板制定了任务,不逃费就面临失业,逃费了还能有额外的收入,为了多挣点钱我就跟着一起逃了。”李某的话道出了60名货车司机的苦衷。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李某上有卧病不起的父亲、患脑血栓的母亲,下有自闭症的儿子和正在上学的女儿需要照顾。
办案检察官对所有涉案货车司机进行了详细的社会调查。调查显示,60名涉案司机平均年龄44岁,最大年龄60岁,均为家庭经济“顶梁柱”。其中39人有贷款或债务,58人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子女。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认为,对该案中60名货车司机的处理应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力争在秩序与活力、打击与保障、公正与效率之间取得最佳平衡。龙港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了听证会。会后,依法对赵某、徐某、王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对60名货车司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最终,此案的63名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
以案切入
制发检察建议
“虽然63名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但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涉案人员尤其是60名货车司机进一步开展法治教育。”龙港区检察院检察长关德权表示。该院组织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及以案释法宣讲大会,会同公安机关对60名货车司机开展法治教育。
此外,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了解到,绥中县物流运输行业长期存在运价恶性竞争现象,这也是造成运输车队偷逃通行费的原因之一。陈星介绍说,冒充绿色通道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是绥中县乃至更大范围内物流企业的惯常做法。据此,龙港区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切入点,分别向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及绥中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绥中县交通运输局、葫芦岛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与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异地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并联合对当地物流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顿,极大地改善了大货车恶性竞争、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