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走访辖区民营企业,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前不久,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志超和检察官助理文乾南到凤城市某有限公司、凤城市某锅炉厂进行走访,通过与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认真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发展的法治需求。
近年来,凤城市检察院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以能动、精准检察履职,更好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任务,以更强、更优的检察担当,更加主动服务凤城市经济发展大局。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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