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路东整队民辅警在206国道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国道中央,小轿车未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车辆后方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司机说:“车子没油了,开不动了。”原来车主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剩余油量足够开到加油站,哪知开到半路汽油耗尽,彻底抛锚。 民警先设置好三脚反光警示标志,并指导驾驶员打开车辆警示灯,再疏导周边路过车辆,同时联系就近加油站送油。几分钟后,道路恢复了畅通,车主也顺利把车开走。 交警提醒,行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查看油量是否充足,确保行车安全。一旦车辆因缺油或故障抛锚在道路上,应立即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及时拨打救援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