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但如果未成年人自己不愿意上学,那就不违法。’同学们这样的说法正确吗?”
“不正确!”
12月2日,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联合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争做守法卫士”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当日,56名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南明区中小学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13时,在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演播室,记者看到,检察官通过搭建普法网络平台,给辖区65所学校开展直播普法活动,大大提升了普法的效率,这也是此次普法活动的最大亮点——“直播带法”。
同时,检察官以普及宪法知识为出发点,以公民宪法性权利保护为落脚点,将学生的日常生活与宪法巧妙地通过事例结合起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激励了同学们的学宪法、爱宪法的意识。
“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让孩子们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了解现阶段国家法治方针和政策,学习宪法知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培养孩子们的法治意识,提升孩子们的法治思维,让孩子们在法治环境下健康成长。”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未成年人监察部)主任刘玉介绍。
14时30分,在南明区甲秀小学三校区,法治副校长们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向同学们介绍了现阶段国家法治方针和政策、宪法知识、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知识,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向未成年人介绍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和诱惑,提升在校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水平。
“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校园法治宣传职能,推动中小学生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的理念,本次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直播、面授等方式开展。”南明区教育局法规保卫科负责人班培宗告诉记者,下一步,教育局将继续与检察院合作,共同致力南明教育法治宣传专业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