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长 孙国杰
主持: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方面,报告明确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用好这把基层治理的“金钥匙”?有哪些新实践?11月1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长孙国杰。
问: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是什么?
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可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其中,各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一个重要抓手。拿昌吉州来说,我们在县(市)、乡(镇)、村(社区)和重点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了87个乡镇(街道)个人特色调解工作室,8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1年来,全州963个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9939件,调解成功9921件,涉及金额5.8亿元。昌吉州、昌吉市2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51个行政调解室,成功调处行政纠纷1959件,以机制建设有效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取得成效。
问:能具体说一说成效体现在哪些方面吗?
答:举个例子,我们在全疆首创建立了州、县两级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延伸。今年已成功调解金融类矛盾纠纷629件,涉及金额1.2亿元。
今年7月,昌吉州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了市民张某与保险公司的金融债务纠纷。张某是个体经营户,因为经营出现困难,无力偿还通过保单申请的贷款,还要缴纳5万元违约金。经过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减免张某的违约金,7万多元贷款本金在调解协议达成后一年内偿还即可。因为没有通过诉讼程序,双方没有产生新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就顺利解决了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
问:怎样发动更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答:要善于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在具体实践中,我们统筹法律服务等各类资源,广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乡村法治建设,在440个行政村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087人,推荐140名优秀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建设平安社会、法治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问:今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如何推进?
答: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有新发展,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具体来说,就是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围绕防疫、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和民生保障等重点,加强医疗、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物流、商会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诉讼调解、治安调解、信访调解、检察调解等工作室和人民调解专家库人员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此外,我们还要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个人特色调解工作室建设,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在行政争议较多的单位,规范设立、运行行政调解室,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真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