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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安全带—生命带” 规范使用保安全

发布时间:2022-12-12 来源: 辽宁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建昌县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宣传活动,并检查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为。

  

  宣教结合 精准提示

  大队客管科和宣教科民警走进辖区客运企业,对驾驶员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讲解安全常识,提升其安全责任感。

  

  期间,民警在汽车客运站旅客候车区、上车口张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海报,在每辆客车车窗玻璃上张贴提示贴,加强对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提示力度。

  督导检查 消除隐患

  11月24日上午,大队到客运企业对安全带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中,民警对车辆安全带警示提示工作进行了抽查,并查阅了车辆出站检查台账。

  

  民警还随机抽查了运行车辆乘客使用安全带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整改,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引导工作,从思想上绷紧安全这根弦。

  严查违法 保障安全

  大队城管和农村中队以城区、国省路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通过定点检查与巡逻查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面包车、私家车、7座以上小型客车以及公路客运等车辆的乘客使用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系安全带的司乘人员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

  

  在检查的同时,民警还向司乘人员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讲解乘车系好安全带的必要性,宣传“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引导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公安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无论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还是在低等级公路,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原文链接:http://gat.ln.gov.cn/szyw/tpxw_141449/202212/t20221208_4716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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