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相关要求,四季度,公安厅组织对单位门户网站及公安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情况进行自查自检,确保运维规范、管理有序。
一、公安厅政务网站自查自检工作情况
(一)从严落实制度要求,规范建设管理。紧紧围绕《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四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盘点年度工作,部署下步任务。发动专班对网站管理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检,第一时间做好规定权威信息转载,细化分类每个栏目,确保按要求完成更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压责追责,开展常态化信息扫描,动态查找错敏字和错误表述,及时修正。落实管理值班制度,专班轮岗做好咨询互动、意见回复、专项查询等工作。开展专题技术巡查,检测栏目动态以及搜索引擎运行情况,不断优化基础功能、提升管理建设水平。
(二)全面加强技术保障,确保运行稳定。持续围绕推动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工作落地,四季度,先后组织开展2次网站专项监测扫描,处置错链1处,确保网站IPV6“三个100”支持率。聚焦网站安全管理,组织技术专班对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依据实际,由专班加强敏感时期全时段监测管理,确保网站运行安全。组织开展等保测评,网站始终保持三级以上等级保护要求。组织1次安全专项巡查,针对存在问题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有针对性做好调整优化工作。
(三)深入推进交流服务,提升运维质效。积极提供便民查询、问题咨询、留言回复等服务工作。四季度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群众咨询建议795件,提供交警类服务819次、户政类服务1820次、重名查询服务4万余次次,意见、咨询、留言等办结率保持100%。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公共管理要求,做好舆情回应、搞好政策解读、加强警民互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公安政务新媒体管理自查自检情况
(一)从严落实管理制度。深入落实《四川公安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四川公安政务信息发布审校规定》,对公安厅报录系统3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逐一建档,纳入管理清单。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审校制度,建立“三审三校”签字问责台账,落实账号管理运维问责机制,确保发布信息政治导向鲜明、格调健康向上,确保无长时间停更和发布泛娱乐化信息问题。加大信息巡查勘误力度,每月对备案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进行巡查,及时通报纠错情况,跟进督导整改,四季度共自查勘误整改错字、别字、表述性错误等问题16处,对两个问题账号发布整改督导清单,跟踪问效做好整改工作。
(二)量化考核提升质效。省公安厅利用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分析统计各公安政务新媒体运维指数,每月发文通报,对运维不到位、互动不积极、发布不严谨、更新不及时、联动不响应账号下达整改指令,对连续多次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勒令注销,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促使各单位持续高标准、严要求推动运维管理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运维。一是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法定内容,合理公开其他内容,通过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文件,保障群众知情权。优化网站功能,按时办结留言、抓好咨询互动、采集意见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强化警民互动。二是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夯实层层把关责任链条,排除隐患,堵住漏洞,确保公安政务信息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网站日常维护。落实专班常态化巡查检测,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功能完善。结合IPV6升级改造工作要求,加强优化整改,推动落实落地,确保二级链接率、三级连接率、支持度评分达到“三个100”。
(二)进一步提升公安新媒体运维质效。一是加强整治,规范管理。开展“新媒体违规外包专项整治”“新媒体和网站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专题整治”等活动,明确“三部署”“四清理”“八规范”要求,确保实现“阵地意识全面加强、账号底数全面摸清、管理责任全面落实、隐患问题全面纠治、运行质效全面提升”目标。二是高效运维,四级联动。完善四川公安新媒体评价体系,推进跨省宣传警务协作,扩大四川公安宣传效应。构建以省厅为统领,市(州)县(区)为主体,蜀警小V为补充,多家主流媒体和融媒体平台为支撑“五位一体”川警宣传联盟,形成“公安首发、圈层扩散、立体传播”的全媒合唱大格局。三是人才为基,加强培养。组织“论导”系列宣传舆论练兵,开展“新媒体运维暨短视频培训班”,依托战略合作高校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保障,确保培训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