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区公安机关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我厅计划出台《广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并经评估论证、再次修改后,现向社会公开第二次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2年11月24日前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7号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综合工作处,邮政编码: 530022,电子邮箱: zdfzk@sina.com。
附件:1.广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