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榆林市横山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整改任务和措施,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通过监督促进相关单位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深入。
聚焦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横山区纪委监委及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榆林市横山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夯实监督责任,细化整改期限,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
聚焦协作联动,推动整改见效。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带动“行业监督”和“属地监督”,督促整改责任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有关镇(街)落实属地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和镇(街)整改有效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得以深入推进。截至目前,涉及横山区的“黄河流域违规取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区水资源工作中心及时向5家先取水后办证问题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目前5家企业均具备销号条件并完成销号。
聚焦严督实导,提升监督效能。各监督单位细化具体监督措施,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暗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全程监督、跟进监督,适时掌握工作进度,重点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整改实效稳步提升。截至目前,中央督查反馈涉及横山区的7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完成3项,剩余的4项正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整改。(横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