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环节,通过规范纪律处分执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回访教育等方式,把纪律处分执行作为切实维护纪法严肃性权威性的重要方面,着力构建处分决定执行的闭环体系,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在“最后一公里”不“打折扣”。
点题式检查“精准把脉”。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具体抓的专项检查工作自查专班,下发《关于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室组镇”联动,以查阅党纪政务案卷、查阅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进行谈心谈话、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对2020年以来受处分对象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查看职务任免、级别确定、工资档案、年度考核等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处分决定的送达程序是否规范、受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评优评先或提拔使用、受处分人员处分期满党员权利的恢复情况等9个方面内容。对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送而不达”“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处而不决”等问题严肃处理,坚决纠治,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走过场”。
联动式增压“清除病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各党(工)委(党组)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的主体责任,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的监督责任。建立与县组织、县人社、县财政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在受处分对象所在单位收到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的同时,一并将相关信息送达以上部门,进一步压缩“时空间隙”,清除执行盲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明确县纪委监委负责查看纪律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并对执行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查看受处分人员考核等次是否符合规定,职级、工资档次和工资发放情况等是否按规定执行。
暖心式回访“康复治疗”。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2021年度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活动的通知》,将回访工作制度化。回访过程中,注重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事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生活方面的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剖析,既帮助受处分人员卸掉思想包袱、打开心结、轻装上阵,又明晰纪律红线,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回访教育共173人次,起到了提干劲、促整改的良好效果。
“要以这次自查为契机,构建‘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建立机制’的监督闭环,彻底堵塞漏洞,拧紧‘螺丝’,维护纪法权威,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无死角、零遗漏。”永寿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