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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泄愤损人害己 维权应拿法律武器

发布时间:2022-12-25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据报道,广东佛山某公司程序员陈某离职后为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在家中利用离职时未移交的账号密码,远程登录原公司的系统服务器,启动加密程序锁定服务器硬盘,并将解密钥匙删除。此举导致公司硬盘无法解锁,业务系统全面瘫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该程序员近日已被批捕。

  近年来,员工因为劳动争议或对单位不满,离职时为了泄愤报复,对原单位的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等进行破坏,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事件时有发生。不要认为这只是普通的职场纠纷,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案件中陈某的行为就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互联网时代,对于拥有大量数据的企业来说,信息安全极为重要。如果员工删除重要信息、锁定业务系统,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用户评价,甚至会让企业由此走入低谷。因此,相关企业单位一定要重视信息安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警惕系统破坏、信息数据泄露带来的潜在风险。

  此类案件虽然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性问题是系统安全存在漏洞,这也为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要杜绝此类现象,企业首先要抓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严格管理员工账号,设置权限约束,在员工离职时做好公司相关平台、系统账号密码的交接手续。其次要建立有力的技术支撑,及时发现网络系统的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做好重要信息数据的备份。最后还要重视团队建设,维护员工权益,及时沟通、认真倾听诉求,避免两败俱伤。

  对员工而言,如果与单位产生矛盾,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或遭受不公正待遇,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处理劳动纠纷,切勿因一时冲动做出错事,要记住法律责任不会因离职而消灭,最终为冲动行为买单的只有自己。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jsal/202212/t20221214_1643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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