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专项司法救助关怀困难妇女
11名困难妇女共发放救助金17.8万元
(陈艳) 今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办理对困难妇女的救助案件11件,救助困难妇女11人,发放救助金17.8万元。
据悉,福清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更新救助理念,突出救助重点,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质效,切实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该院与福清市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合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救助线索双向移送及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机制,对获得救助的困难妇女开展联合回访活动,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共同推进困难妇女群体救助工作落地落实。
该院还积极探索上下联动,不断完善联合救助模式。在办理方某司法救助案中,福清市检察院向福州市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并获得支持,为被害妇女及其家庭最大限度纾困解难,让老百姓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关怀。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