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由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承办的“第十二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在武汉召开。
据了解,此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举行,论坛主会场设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在汉专家、学者及湖北检察机关研讨人员、干警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外省参会的领导、专家学者和检察同仁们均以视频形式进行“线上”交流。
此次论坛以“检察履职一体化的基础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题,专题研究“检察履职一体化”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实践原则和完善路径,目的是为了集中大家的智慧,为做优做强法律监督提供智力支撑。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守安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致辞,他向出席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专业委员会建设的专家同仁们表示感谢。围绕论坛主题,他就如何理解、把握“检察履职一体化”提出具体要求。
要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检察履职一体化”的内涵。“检察履职一体化”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前提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在检察机关实行的“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统筹”的工作运行机制。其实质是系统观念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强调要从总体上对检察工作予以统筹,树牢“一盘棋”思想,确保检察权依法、统一、规范运行,发挥检察机关的体制优势和整体效能。
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检察履职一体化”的主攻方向。解决问题是改革创新的动力和目标,“检察履职一体化”也是由问题倒逼而来,奔着解决问题而去。要做到“上下统一”更加顺畅,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监督路径。要做到“横向协作”更加紧密,提升检察服务的综合效能。要做到“内部统筹”更加高效,形成攥指成拳、同向发力的整体合力。
要坚持科学统筹,正确处理“检察履职一体化”的关键难点。“检察履职一体化”是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涉及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需要准确把握、综合考量,要正确处理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和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关系、检察权能统一性和复合性的关系、协作配合与制约监督的关系,形成与“检察履职一体化”相配套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统一正确行使。
就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下步的工作,王守安提出要突出研究重点,努力把专业委员会打造成检察理论研究的高地、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智库、加强内外学术交流的平台。
线上线下参会人员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进行深入研讨,充分交流,既有对重大理论问题的深度思考,又有对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既有共鸣又有碰撞,体现了较高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四川大学教授、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顾问龙宗智
武汉大学秦前红教授
在主旨演讲环节,四川大学教授、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顾问龙宗智以《检察履职一体化可能遇到的矛盾及其应对》为题;武汉大学秦前红教授以《新时代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实践形态、宪制基础及其完善方向》为题,围绕论坛的主题,两位法学大家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作了精彩生动、重点突出、贴合实践的分享,给大家带来了一场丰盛的思想盛宴和精神大餐,对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收获现场热烈掌声。
华东政法大学王戬教授
武汉大学陈岚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郭烁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实教授
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11位论文作者分别围绕“检察履职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和“检察履职一体化的实践创新”两个专题展开研讨
在专题研讨环节,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11位论文作者分别围绕“检察履职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和“检察履职一体化的实践创新”两个专题展开研讨。四位专业委员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王戬教授、武汉大学陈岚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郭烁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实教授先后围绕两个专题作了专家与谈发言。
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郭立新所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徐汉明教授
论坛闭幕式上,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郭立新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暨最高检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主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汉明教授进行了总结点评。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高景峰以视频形式远程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论坛会议的召开回应了时代性课题、体现了广泛性参与、形成了创新性成果,圆满完成了预期任务。他就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专业委员会建设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需要兼顾“政治”与“学术”。要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自觉运用“六个坚持”蕴含的学理哲理道理,加强对检察工作重大问题的理论概括,让研究成果更有力度、深度和温度。
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需要兼顾“基础”与“应用”。要从理论层面阐释好“为什么”,还要注意从对策层面明确“怎么办”,使理论研究最终聚焦落脚到“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这个目标上,体现其指导工作、反哺实践的应有价值。
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需要兼顾“内容”与“方法”。在研究重点上,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以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课题,加强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研究,及时回应检察实践需求,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在研究方法上,要跟进时代、与时俱进,通过“利其器”,达到“善其事”。
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需要兼顾“对内”与“对外”。要注重“上下一体”,通过探索建立课题等机制,形成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整体合力;要注重“横向协作”,拓展与其他专业委员会的学术交流渠道,形成各类智库一盘棋的放大效应;要注重“内外联动”,加强与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的联系合作,借助各方智慧提升研究质效。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永金主持开幕式。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主持闭幕式。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雷爱民主持主旨演讲和第一专题研讨。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江波主持第二专题研讨
据悉,本届论坛收到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市提交的760余篇论文,经认真审核入选论文集共85篇。本次论坛无论是论文数量,还是参与省份,均为历届以来最多。论文从不同维度对“检察履职一体化”进行探讨,既有对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也有对近年来实践探索的总结,还有对制度完善、理论深化的展望,体现出了较高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来源:鄂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