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吴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是县域某小微企业负责人,企业有几间闲置厂房向外出租,吴某某明知他人租厂房用来开设赌场,仍为他人提供场地,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还通过走访企业了解到,吴某某经营的企业发展态势良好,是县域积极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民营企业。由于企业经营和管理业务都是吴某某一手处理,如果依法对吴某某提起公诉,不仅会影响企业经营,还影响几十名员工的就业问题。
最终,辽阳县检察院对吴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拟作相对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辽阳县检察院检委会在综合研判案情的情况下,最终对吴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且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决定。随后,辽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宪继和办案人来到吴某某的企业,向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对被不起诉人吴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要求其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更好地发展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也要做好法治宣传,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