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听证尽听证,以听证促公信”的要求,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近日,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听证会,对罪犯祖某某是否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及后续社区矫正问题举行公开听证。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县法院主审法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参加听证。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啸天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祖某某的保证人陈述了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法库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阐述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和依据,相关部门及社会调查人员对祖某某的日常表现进行调查评估并发表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罪犯祖某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最终,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同意对罪犯祖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并对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义务进行了告知。
本案的处理,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节约司法资源、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同时,寓情于法,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道关怀,释放了法律温情。
签稿:张开禹
编辑:张乐悦
校对:刘芷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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