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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院落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朋友圈售卖 两男子被通州警方拘留

发布时间:2023-01-07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日,通州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抓获2名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

  

  2022年12月28日,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接线索举报称,通州区张家湾镇某平房院落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此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经民警现场查看,发现嫌疑人崔某(男,29岁)在自家平房院落西厢房内非法储存鞭炮、礼花、闪光雷等烟花爆竹46.5公斤,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推销售卖。经崔某交代,烟花爆竹都是从张某某(男,30岁)处购买。民警循线将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其交代10余箱烟花均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购买,后非法运输进京,自己燃放一部分后,将剩余10箱以1300元的价格卖给了崔某。

  

  目前,崔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张某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分别被通州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提示广大市民群众,目前通州区仍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关于加强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中明确规定:通州区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为全年禁放。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通州警方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副中心良好秩序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zz1/ggaq/202301/t20230103_1644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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