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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组”联动提升监督质效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工作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整合监督资源、破解监督力量不足、提升监督质效的内在需要。一年来,周口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积极开展“室组”联动监督,相继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防灾减灾救灾监督、特大暴雨灾害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监督、营商环境监督等专项监督工作,全面提升了监督质效。

  有效破解难题强化“室组”联动监督效果

  实现监督力量“整合”。按照“职能相近、工作便利、力量均衡”原则,在重要任务、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中探索“室”统筹协调、“组”联动响应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室”易统筹及“组”距离近的优势,聚指成拳,有效破解监督力量分散、下沉不够等问题。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政治监督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中,以“监督检查室牵头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单元,整合力量,统一调度,确保监督工作精准、及时、有效。

  实现监督信息“互通”。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注重双向联系,强化在廉政档案、政治生态、监督重点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实现“室”信息全与“组”情况准的优势互补。在监督问题处置中,对共性问题统一标准,交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整改;对个性问题,经“联合会诊”后,指导督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通过派员参加整改专题会议、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组织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全面整改、完善治理。

  实现监督成效“提质”。将“室组”联动监督较为广泛地运用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及审查调查等多项工作之中,通过建立工作专班等统筹形式,加强综合调度、工作督导、总结提升和成果运用,不断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持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效。在政治监督方面,“室”“组”采取多种形式会商交流,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动态更新相关信息,为立体描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画像”提供精准依据,强化监督效果。

  “室组”联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联动机制还不够全。“室组”联动监督标准不统一,制度建设较为滞后,大多处于“有初步机制,无明文制度”或“有部分工作,需形成机制”的状态,导致“室”“组”对联动监督的内容、方式、程序、监察权限和范围等存在不同理解或疑惑。

  联动力度还不够强。“室”“组”之间联动还具有局限性,工作互动层次较低,多数还停留在人员、材料、数据的交流上,共同谋划发展、创新工作较少,对所派驻部门或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系统问题关注、研判和交流不够深入。

  联动效能还不够高。监督检查室承担的事务工作较多、人员力量不足,开展业务指导较少;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沟通不到位,在一些重大监督事项及案件办理上缺乏更有效衔接;联系制度、共商制度落实不够好,联动潜力仍需挖掘,“室组”联动效能还有提升空间。

  规范化建设欠缺。虽然各级开展“室组”联动监督较为广泛,但制度化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对现有经验归纳总结得不够充分,还未形成具有特点的“室组”联动监督制度性成果,造成工作程序、标准和效果不一。

  结构性矛盾还存在。监督业务不同和工作能力差异,造成派驻纪检监察组间忙闲不均,监督面宽和人手缺少,形成监督检查室工作与人力结构性矛盾,加之工作主动性不同,导致“室组”联动监督工作力度和成效的不均衡。

  实战化交流缺乏。缺乏对“室组”联动监督的理性阐述,缺少经验交流平台和机制,好案例交流较少,好经验借鉴不足,造成室与室之间、组与组之间、室与组之间各自为战,“摸着石头过河”,影响联动监督整体效能。

  新形势下提升“室组”联动监督质效的对策建议

  加强制度建设,为联动监督提供制度支撑。进一步厘清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组在联动监督中的职责定位,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长效监督、交叉检查、办案协作、业务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网格状联动监督模式,实现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协同发力。组织开展全市“室组”联动监督专题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室组”联动监督制度化成果,形成规范类、程序性、标准化工作意见,指导 “室组”联动监督工作开展。

  强化队伍提升,为联动监督提供人力保障。增强监督检查室的牵头抓总意识,发挥调度协调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的互动。增强纪检监察组主动参与意识,发挥监督“桥头堡”作用,联动开展好各项监督。立足现有力量,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推进跟班轮训、以案代训,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适度参与审查调查等工作实践;定期研讨交流,学习研究被监督部门业务知识,交流学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集中研判或模拟研讨问题线索,不断提升“室”“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能力水平。

  注重方法创新,为联动监督提供强大动力。结合业务开展,将“室组”联动监督纳入年度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搭建严密通畅的信息交互平台,对“室组”联动监督中需要共享的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拓展监督成果共享、信息互通渠道。注重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运用,探索打造与部门业务融合的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为联动监督提供助力。同时,用好现有监督方式,用足各项监督成果,推动形成由联动监督向联动治理转型的工作模式,让监督执纪力量攥指成拳,实现“1+1>2”的叠加效应。(周口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lljc/article09cd1a4194834beab74deae185df15f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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