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旬邑县纪委监委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协同发力,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警示教育筑“防线”。利用秦风网、咸阳市纪检监察网、旬邑廉政网、“清廉旬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作风方面问题。制定下发《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明确“十个严禁”,牢记“三个务必”,以身边人和事,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谈心谈话架“高线”。切实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分层分级的原则,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话,要求全县各单位组织开展廉洁过节谈话,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先后对29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约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动班子成员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断增强抓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监督查处守“底线”。深入全县各镇、部门(服务办事窗口)、超市、酒店、农家乐,以及各旅游景区,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顽瘴痼疾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强化警示震慑效应。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曝光2批5件5人。
“下一步,我们将保持作风建设的坚韧和执着,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旬邑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旬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