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公平正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法院工作系列评论④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近日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人民”二字醒目鲜明、力重千钧,始终贯穿报告主线。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总结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宝贵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是重要的一条。
在1月8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和高效率、低成本相结合,走好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让群众都能平等地享受到优质司法服务。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我们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要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健全涉老年人、残疾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加大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解决。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我们要持续健全司法为民机制举措。立案登记制改革让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障,我们要巩固和拓展其改革成果,完善立案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我们要大力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和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持续释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效能,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执行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和司法权威、司法公信的树立,我们要健全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积极配合民事强制执行立法;我们还要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探索创新,推出更多司法为民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我们要积极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我们要积极服务法治社会建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在司法工作中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释法说理和典型案例培育,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要完善典型案例定期发布、重大案件庭审直播等制度,弘扬法治精神。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牢记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奋斗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谱写新时代人民司法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