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执职能 保障安全稳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法院工作系列评论②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2023年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法机关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全力履行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
1月8日下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周强院长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各级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基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即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要做好刑事犯罪的审理裁判工作,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牢固树立正确刑事司法理念,准确适用法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要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进行“打虎”“拍蝇”反腐工作,让群众生活更加舒心安宁。要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证明标准,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不断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助力实现法治昌明。
要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让民生司法保障更有温度、更有力度。要积极参与地方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有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要大力提升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要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更好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区经济发展。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方能安居乐业。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充分发挥审执职能,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助力化解矛盾争议,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国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安全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有效发挥司法职能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