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司法建设 > 保安队长不“保安”!一念贼心起,组织安保人员盗窃企业财物89次

保安队长不“保安”!一念贼心起,组织安保人员盗窃企业财物89次

发布时间:2023-02-05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身为某企业的保安队长,竟然单独或组织多名安保人员盗窃本企业和相邻企业的财物89次,近日,余召(化名)等14名被告人犯盗窃罪,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未退缴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一念贼心起,保安队长不“保安”。被告人余召自2018年起任新疆阿拉尔市工业园区某企业安保主管、保安队长。2019年初,余召与同事相约聚餐,酒过三巡,几人便开始抱怨工作累、赚钱难,没什么可以赚快钱的办法。

  “我看着公司废旧材料堆场内存放着一些废旧钢铁,可以卖钱,赚到的钱大家平分。”余召神秘兮兮地提出,于是四人一拍即合,不久便开始着手实施盗窃行为。

  自2019年1月起至2021年4月,余召违反企业管理制度,通过私自使用公司车辆、安排值班人员切断厂区门口监控、放行车辆等方式,组织或伙同其管理的安保人员王忠、马超、李彬(均系化名)等人,先后33次盗窃该企业厂区废旧钢铁。

  期间,余召还发现紧邻该公司的另外一家未投产的企业废弃已久,无人看管,产生盗窃该厂的歹念。自2019年1月起至2021年6月,余召单独或组织王忠、李伟(化名)等人使用公司车辆先后56次盗窃该企业埋在地下的电缆线及存放在厂区内的废旧钢铁。余召将盗窃物品销赃至辖区废品收购站,累计销赃获利33万余元。

  案发后,余召等人共计退赔2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召身为企业安保主管、保安队长,肩负企业财物安全保障职责,其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反而单独或组织安保人员盗窃企业财物89次,1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14名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作用、盗窃次数、数额、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企业应加强安保人员的培训、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企业财物管理,定期检查厂区财物,避免发生内部人员监守自盗的情况,造成企业重大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07/2023-02/02/content_126293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广告服务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