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2022年度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沛县检察院办理的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起诉案入选,系我省唯一入选案例,也是徐州市检察机关继2021年度晋某华案后再次入选此类典型案例。
2019年,宜兴某公司承建沛县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2020年3月至7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从发包公司结算了工程款和工人工资,但其拖欠23名工人的工资67.44万元拒不支付,工人多次投诉、信访反映此情况。
同年,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两次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但潘某逃匿外地,仍拒不支付。
2020年12月23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至沛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1年3月10日,检察机关对潘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帮帮我们,家里都等着用钱呢!”工人代表老张来到沛县检察院12309服务大厅,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大家拿回血汗钱。
在实地走访的过程中,企业工作人员也向承办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我们承揽的工程是民生工程,工人有100多个,又遭遇疫情和经济下行,这个时候潘某不在,企业拉不到活,我们的工资也都快开不出来了。”
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助民企纾困等因素,沛县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潘某变更强制措施。承办检察官对潘某释法说理,促使潘某认罪认罚,清偿拖欠的工人工资,取得被害人谅解。
2021年10月,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表达合规意愿后,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针对企业在财务、人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启动企业合规整改。2022年1月15日,该企业合规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累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5项,整改问题12个。
“被不起诉人潘某已支付劳动报酬并取得谅解,宜兴某公司已作出企业合规整改……现依法决定对潘某不起诉。”2022年3月2日,沛县检察院对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理过程中,沛县检察院在市院指导调阅了该地近三年的欠薪案件,针对立案调查不及时、“两法衔接”意识不强、农民工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公安、住建等部门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展执法培训,敦促指导20多家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等制度,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