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上级部门不会到村里实地核查,这才心存侥幸。”2022年8月,遵义市凤冈县天桥镇石桥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刘某因套取集体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针对刘某违纪案暴露出的问题,凤冈县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为切入点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基层党组织摸清底数、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强化公开,规范集体“三资”运行监管,切实守护好农村集体“钱袋子”。
为保障监督精准有效,凤冈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前,综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和巡察监督等情况,梳理出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堵点”“盲点”问题,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围绕是否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是否执行“三资”运营情况和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及重大事项公开情况等方面,对全县87个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
做好全面清理排查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凤冈县纪委监委督促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指导村(社区)清查集体账目、集体资源、集体资产、集体债权,进一步摸清村集体“三资”底数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清查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资源闲置、经济效益发挥不好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凤冈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建15个监督检查组,聚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经营、收益分配等环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集体“三资”使用和监管情况,分析研判突出问题,精准查找廉洁风险和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微等信访举报渠道,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前哨”作用,不断拓展发现问题的覆盖面。
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凤冈县纪委监委还选取2022年以来查处的2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制警示教育片,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为基层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0个,推动建章立制4个。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村支两委管好用好集体‘钱袋子’、壮大‘家底子’,更好地助推乡村振兴。”凤冈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遵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