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依法依规开展镇中学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注意防范廉政风险”“镇社会福利中心以‘公建民营’方式运营,须加强对新任法人的财务监管,确保政府财政补助资金规范使用”……这是近期江门市新会区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在参加党(工)委会议时提出的监督意见。
2022年10月,新会区制定出台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紧扣政治建设、遵规守纪、贯彻落实、执行制度、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管党治党等八大方面,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并细化为13条具体措施,为各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实施方案出台后,该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监督51次,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切实让监督和被监督成为习惯。
此外,该区各镇(街)纪(工)委聚焦监督职责,主动开展同级监督工作,在参加党委会议、“五人小组会”等会议中开展现场监督、提醒监督37次,提出意见建议66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