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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转弯未让直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网友“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均已处理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市民通过“随手拍”等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北京交警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处理中……

  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

  1月9日,有网友反映在五老胡同南向北方向,一车辆占用人行横道违停。接到举报后,东城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1月16日,因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驾驶人李某被东城交通支队前门大队处以罚款200元。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1月16日,有网友反映在远大中路与远大路交叉十字路口处,一右转汇入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1月17日,因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驾驶人陈某希被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月16日,有网友反映,在紫竹桥南,一车辆加塞驶出主路。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1月17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普被海淀交通支队黄庄大队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遇前方车辆缓慢行驶时进入非机动车道

  1月11日,有网友反映,在G6辅路南向北方向,一车辆遇前方车辆排队时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1月13日,因遇前方车辆缓慢行驶时进入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刚被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处以罚款200元。

  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1月11日,有网友反映,在北太平桥附近,一车辆驾驶位有抛撒垃圾杂物行为。接到举报后,海淀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1月13日,因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陈某军被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处以罚款100元。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录“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zz1/shaq/202302/t20230209_1646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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