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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奔驰,却为了258元和执行法官讨价还价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曹法官,还差258元,您看能不能就算了?”眼看着奔驰车就要被法院查封,陈勇还在和海淀法院执行法官讨价还价。“不行!”法官明确拒绝后,陈勇赶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剩余的258元。近日,海淀法院执结了这起劳务纠纷案件。

  2022年,进京务工人员高强帮陈勇翻新房屋,完工后,陈勇却迟迟不支付劳务费。于是高强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双方以调解方式结案,约定陈勇在三个月内支付2万余元劳务费。因陈勇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陈勇名下车辆并告知了高强。因为二人原本就认识,高强很快找到了陈勇名下的奔驰轿车,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曹彦青法官。收到执行线索后,曹彦青第一时间电话联系陈勇,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对奔驰车进行扣押、拍卖。慑于执行压力,陈勇很快向高强支付了1万余元劳务费,并承诺当天下午两点前支付剩余款项。

  到了下午2时许,陈勇还未如约支付剩余款项,于是曹彦青带领法警赶赴执行现场,向陈勇出具了扣押车辆手续并准备扣押该奔驰车。

  陈勇惧怕车辆被扣,又找来一万余元支付给高强。至此,仅余508元没有支付。陈勇承诺当天五点前付清。

  鉴于陈勇已履行大部分支付义务,法院暂未对其车辆进行扣押。

  然而不久之后,陈勇又说,已经再次支付了250元,还剩下258元,“法官,就258元,能不能就算了。”

  258元,钱虽不多,但既关乎法律底线,也关系申请人对于法律的信心。曹彦青断然拒绝,并对陈勇这种“挤牙膏”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见自己小算盘落空,陈勇赶紧向高强支付了剩余的258元。本案最终足额执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sa1/jsal/202302/t20230208_1646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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