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系统中似乎无人管理的虚拟货币,程序员安某偷偷地伸手“捡漏”,本以为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两年后,警察找上了门……日前,安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安某是上海某信息科技公司的程序开发员。2019年,安某所在的公司承接了某虚拟货币的外包项目,使用公司开发的“某贝系统”对虚拟货币钱包进行管理,而安某负责该系统的开发与维护。
2019年11月,该虚拟货币项目组突然委托将虚拟货币从该系统中提出来。到了2019年12月,该虚拟货币项目结束,安某在清理“某贝系统”中残留的虚拟货币数据时发现,还有一部分残余的虚拟货币留在系统中,而虚拟货币项目组似乎并未注意到这一情况。他便多次利用之前掌握的项目方的账户、提币密码及钱包地址的秘钥,私自将这些残余的虚拟货币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中,随后将涉案虚拟货币变现为人民币,并非法获利人民币38万余元。
2021年11月,警方根据线索将安某抓获。安某退赔了被害人一方人民币40万元和相关虚拟货币,并与被害人一方达成谅解。
本案承办检察官认为,虚拟货币实际上是一种计算机系统数据,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虚拟货币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