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民主法制 > 为省钱省力高空抛20公斤床板,青山法院宣判首例高空抛物案

为省钱省力高空抛20公斤床板,青山法院宣判首例高空抛物案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人在家中坐,“床”从天上来。近日,因高空抛物导致区域停电的武汉某男子被青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为省钱省力,一男子“敢想敢做”从五楼抛下20余公斤的床头靠背垫板。导致架空电线受损,变压器刀闸及熔断片烧坏。

  

  2021年8月17日上午,家住武汉市青山区的中年男子陈某(化名)为置换家中旧床,将家中重达27.7公斤的靠背垫板从五楼抛下。虽然其妻子在楼下看着,但靠背垫板因碰到楼下平台,反弹到临近架空电线上,致数处线路、变压器刀闸及熔断片烧坏致周围部分区域停电。其后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青山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从建筑物五楼向下抛掷重达27.7公斤的物品,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已取得被害单位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释法: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将物品从高空抛下极易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轻则受伤、重则死亡,这种行为是对他人生命和财产的漠视。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科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44438.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