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资金周转困难,看到申请大额贷款的网贷小广告,准备借钱,没想到惨遭非法拘禁……2月14日,由湖北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刘某、杨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检察官介绍,胡某一直在深圳做生意,由于生意不顺,便想办理贷款,因自己个人信用不好,贷款额度低,就想到了“无抵押、无担保、高额度、极速放款”的网络贷款。胡某在聊天群里看到这样一条网贷广告后,就添加对方为好友,细询贷款详情,对方却要求面谈。
庭审现场
见面后对方表示,自己和银行关系好,能帮忙搞到贷款。胡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电话,与对方一起来到云梦县。没想到到达目的地后,胡某便被迅速带到某小区房间内。当时,房间内还有邓某某、任某某等人,他们都被收走手机及随身证件,被吴某某组织的刘某、杨某、冯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禁止自由出入、禁止与外界自由通讯、监控日常行动等方式剥夺人身自由。直到吴某某在转移胡某过程中,胡某趁机逃跑报警,尚处于监禁中的邓某某、任某某等人才得以获救。
经查,2022年7月至8月4日期间,吴某某组织同案人刘某、杨某等人,通过对接其上线介绍来的胡某、邓某某、任某某等6人,以办理贷款、租借银行卡账户能获利等名义,采取集中住宿管理的方式分别非法限制胡某等人4日至16日的人身自由。
云梦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某、刘某、杨某非法拘禁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某、刘某、杨某此前均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稿件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