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通化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各项工作均居全省前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院等40余项集体荣誉和全省优秀检察官等60余项个人荣誉,在全省绩效综合考评中获得了全省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全面维护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落实中央28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委“一四五”发展思路,建立健全“检察长+工商联主席”等常态化联络机制,推进司法办案与服务企业有效衔接,率先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中心,试点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办理涉企刑事案件70件100人,适用《清单》14人,依法对10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落实检察长巡田巡林等制度,推动保护农、林田2600余亩;探索跨区域协同共治,通化县人民检察院与辽宁省新宾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富尔江流域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守护“河畅水清”。
发挥检察职能,办好为民实事。通化市检察机关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忠诚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整治“飞线充电”专项监督,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采纳率100%,通化市增设集中充电点123处、充电车位2000余个,推动解决电动车“充电难”问题;督促开展污染防治整治40处、清除固体废物100余吨,助力打造干净舒心宜居环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落实“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机制,从严从快惩治欺老骗老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方位融入司法关爱,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7件,附条件不起诉38人。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为7万余名师生讲授法治课264场;聚焦因案致贫问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7件,发放救助金109万元。
坚持能动司法,助力依法治市。通化市两级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检察精准发力,民事检察持续做强,行政检察创新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积极作为,在法律监督中体现检察担当,为公平正义贡献法治效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34人,提起公诉1796人,依法不捕276人、不诉692人;提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意见341件,采纳率100%;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成功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8.23”专案。办理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7件,通过提请抗诉避免企业损失530余万元;发出民事审判监督建议308件、民事执行监督建议317件,支持起诉60件,采纳率均为100%;提请(提出)民事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40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4件,采纳率100%。
锤炼法治本领,锻造检察铁军。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找准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切入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和职业信仰。不断强化素能提升,开展全员培训,推进全员考核,两级院领导授课55次,检察官巡回授课16次,“一把手”动态调度、班子成员定点包保,帮助基层院解决实际问题11件;聘请44名行政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引入智力支持;以办案为中心,以科技为引领,积极打造智慧检务,信息化技术辅助办案1000余件。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打好纠治“四风”持久战,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促进廉洁司法。自觉接收各类监督,邀请社会各界代表500余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征选听证员129名,召开听证会595件次,以阳光司法建设赢得公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wjs/202302/a962f4a7513847349e8c670bcb57f8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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