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人民检查 > 检察官找准分歧点 数年纠纷一朝解

检察官找准分歧点 数年纠纷一朝解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日前,记者正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陈铁石办公室采访时,走廊里传来说话声。“听声音好像是我的一个当事人,我出去迎一下。”陈铁石起身走了出去。

  透过开着的门缝,记者看到陈铁石热情地招呼着身穿外卖员制服的老李,老李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片刻,陈铁石回到办公室向记者讲起了与老李的故事。

  带着困惑申请检察监督

  2016年5月起,老李承租天津市某建筑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某大厦的房屋合计7套用于日租房经营,因收益不好于2019年初陆续退租。这本应是最普通不过的租房行为,却因退房时间认定不同,天津市某建筑公司一纸诉状将老李告上法庭,要求其缴纳拖欠的房租。法院经审查判令老李给付拖欠的房屋租金。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老李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我明明都交清房租了,怎么说我拖欠租金呢?银行卡也给我冻结了。”面对判决结果,他很困惑。经过反复计算核对,老李坚定地认为自己已经缴纳了全部租金,不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于是他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老李的再审申请。面对这样的结果,老李有些愤怒,“我就不信这事儿还没人管了。”他想起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检察机关具有监督法院民事判决正确与否的职能。于是老李准备好法律规定的材料后,拨通了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的电话,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根据办理流程,案件转至第四检察部办理。

  细心沟通发现和解“有门”

  “案件受理后,我认真审查了监督申请材料,第一时间与老李取得联系,约在办公室初步沟通了解案情。”陈铁石向记者介绍道,“我当时就疑惑,为什么会出现确认全部房屋房租已缴齐,房主却起诉拖欠房租的情况,分歧出现在哪里?”

  “老李说他当时租了很多房子做日租房使用,后来收益不好的房子他就陆续从房东那里退租,这7套房子的问题也是那个时候发生的,老李没有与房主履行退租手续,而是把钥匙给了公司物业的保洁,通过微信语音电话说不租了。沟通后这个公司也没再找过他,老李觉得这事儿也完事儿了,等再有消息的时候,老李就成了被执行人,银行卡也被冻结了,一问才知道他们不承认老李退租了,说他一直拖欠租金。”

  一团乱线终于找到了“线头儿”,房屋退租没有履行应有的手续导致了此次的民事纠纷。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陈铁石详尽调阅案件卷宗材料,经过分析研判认为本案具有和解的可能性:从证据认定角度来看,双方对于实际的退租时间各执一词,都没有证据加以证明。办案检察官结合现有证据仔细计算租金的支付和拖欠数额,发现双方主张的金额并没有很大差距,这就为开展检察和解工作提供了可能。从诉讼成本角度来看,天津市某建筑公司住所地位于天津,案件受理法院在沈阳,若往返多次必定增加企业经济成本,造成一定诉累,影响企业发展。办案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就上述内容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证据证明力、司法成本等角度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都表示有和解意愿。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检察院按照全省民事检察“公开听证促和解”专项活动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听证工作。

  公开听证促和解

  2022年5月,听证会准备就绪,因天津市某建筑公司无法到达现场,故采取云听证方式,通过网络连线、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两名律师代表、一名群众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听证员从情理法理角度进行疏导并发表评议意见,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老李也承诺会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分期给付完自己拖欠的租金。

  案件办结后,天津市某建筑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对老李的信用惩戒措施,老李终于可以正常出行了。为做好争议化解后半篇文章,办案检察官主动敲开了老李的家门,“最近外卖行业不错,要不要试一试……”

  “还记得初见时老李那张憔悴的脸,现在的他,眼神里对未来充满了期望。看着他的改变,我深深觉得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陈铁石感到无比欣慰。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80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