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电梯虽设置了低位按钮,却忽视开关时间短,不能满足轮椅使用者进出的实际需求。”“有的地方虽设立了无障碍停车位,却没有显著指引标识,经常被随意占用。”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将《辽宁省“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在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召开座谈会,畅通线索来源、推动责任落实、共建长效机制。
会上,双方交流了残疾人保护、残疾人出行便利与安全、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改造需求量大、改造任务重、改造水平有限等困难,研究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的行政监管、职责分工、履职依据等问题,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探讨,就加强检察机关与残联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线索排查移送、信息共建共享、建立长效机制等达成一致意见。
沈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干警参观了市残联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影院、无障碍图书馆等区域,双方确定在每年“全国助残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进一步探索“党建+业务”双融合打下良好基础。
据介绍,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立案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起诉4件。今年,沈阳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持续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力助推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在实施和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担当作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