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2月1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共同促进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悉,《意见》内容紧密结合新疆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区的生态特点和环境现状,积极回应群众对一号冰川水源地安全保障的热切期盼,要求合作三方在该保护区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的联合宣传、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司法氛围,为推动昌吉市、乌鲁木齐县、和静县三地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昌吉市、乌鲁木齐县、和静县三地检察机关应根据各自地域管辖范围,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问题,在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综合运用12309服务热线、相关信息平台和开展专项活动等,摸排涉及新疆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重点排查违规采矿、旅游、过度放牧、盗采珍贵野生植物、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危害生态环境的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
新疆天山一号冰川保护区建于2014年,跨乌鲁木齐县、和静县和昌吉市等两县一市,保护区内的天山一号冰川群是乌鲁木齐河、头屯河、三屯河和乌拉斯台河等流域的源头,也是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和静县等地的生产生活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