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钱没进个人腰包就不会有问题,说到底还是自己的纪律意识淡薄,非常不应该!”日前,在玉环市坎门街道黄门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庄某某带头向全体党员作自我批评。
事情还要从去年上半年的“三资”专项检查说起。根据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坎门街道纪工委抽调了街道农业发展中心、财政所等骨干力量,对辖区内19个村(社区)开展村级“三资”情况专项监督。
村集体“三资”账目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当检查组调取查阅黄门村村集体“三资”账目时,一个异常的发票信息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这张半山公路拓宽工程的发票,票面金额比附件的工程合同书金额多出了整整一万元!”
这“超额”的一万元到底是合同外新增工程量呢,还是另有猫腻?检查组找到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庄某某了解情况。
面对检查组的提问,庄某某显得非常淡定。“村里大大小小的工程每年都有,每笔资金往来都有据可查,不存在套取工程款的行为。”
眼看从庄某某这里难以找到突破口,检查组再次复盘前期调查情况,同时对当时参与工程管理、监督的村干部逐一进行谈话了解。
很快,在与出纳梁某某的谈话中,她不经意的一句话让检查组找到了突破口。
“2019年11月左右,我记得庄书记跟我说金某某会有一万元拿过来,让我私下保管好。”
金某某是谁?一再追问下,检查组了解到,这个送钱过来的金某某正是该村山头半山工程的承建方。
工程承建方、工程款、现金、没有入账,种种证据初步固定了该村虚套工程款的问题线索。就在检查组深入调查该笔钱款的真实用途和去向时,自知纸包不住火的庄某某主动找到了检查组说明情况。
“钱的来处你们也知道了,只是这个钱的用途,真的没有进我个人的腰包,真的都用于村级事业发展了。”庄某某支支吾吾地交代。
然而,通过调查取证,检查组发现庄某某口中的“村级事业发展”无非是他个人名义的吃请罢了。
经查,2019年11月,黄门村山头半山公路拓宽工程即将完工结算,庄某某以村级工程完工后需要吃请庆祝为由,分别私下知会村委会主任陈某、村委会副主任陈某某与党总支副书记兼出纳梁某某,要求工程承建方金某某“配合”超额开出一张工程款发票。在经过村级财务审批后,金某某很快就收到这笔钱,在扣除相关的发票增值税后,他根据庄某某的要求将一万元现金送至村办公楼,交由梁某某进行日常保管,后该一万元被庄某某用作多次吃请的花销。
2022年7月,坎门街道纪工委给予庄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套用工程款的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工程监管机制不健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村两委班子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坎门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向该村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村党总支召开组织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并将该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提高震慑力。
(玉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