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营口市在全省率先制定《营口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旨在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公正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规则》作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公正审理等多角度详细列明了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相关义务,对领导干部或其他人员插手过问案件和干预案件办理情况,要求办案人员及时报告并全面、如实记录案卷,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有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确保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