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别哭,检察官阿姨帮你找个‘家’!”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案
小甲、小乙的父亲与拉萨SOS儿童村签订监护委托书及困境儿童入村协议。图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孩子别哭,检察官阿姨帮你找个‘家’!”近日,记者从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监护缺失案召开委托监护仪式。据悉,该案系《民法典》、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拉萨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监护缺失案件。
2023年1月,拉萨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检察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条关于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的线索,立即转送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受理后,未成年人检察部及时介入开展全面调查工作。经了解,年仅10岁、11岁的小甲和小乙(化名)是拉萨市某小学学生,2022年底,两名孩子的父亲因家庭矛盾将母亲杀害,后父亲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羁押,年幼的兄弟俩在一夜间失去了双亲。遭此变故后,两名未成年人陷入“监护缺失”,虽生活由其叔叔暂为照料,但今后的生活、就学都成了问题。
在得知两名孩子临时安顿在叔叔家后,检察官多次前往叔叔家了解相关情况,并委托第三方对两名孩子的监护情况开展全面的社会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两名孩子扫走心里的“阴霾”。
同时,为全面保障孩子们的权利,承办检察官就后续安置及监护问题分别询问了孩子们的近亲属,均无意愿和能力抚养两个孩子,希望国家给予救助。承办检察官安排两个孩子通过远程视频和目前羁押在看守所的父亲进行亲情会见时,也就两个孩子的后续安置问题进行了详谈,听取其意愿,最终决定通过委托监护制度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初步听取了临时监护人的意见后,承办检察官联系拉萨市民政局就事实孤儿救助问题进行沟通对接,并前往拉萨SOS儿童村实地参观基本情况及抚养模式,与拉萨SOS儿童村负责人进一步讨论困境儿童救助具体细节和流程。
为了让受托方切实感受到监护职责的重要性,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委托监护后的监护履职监督工作,承办检察官邀请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单位、人大代表,共同见证小甲、小乙父亲与拉萨SOS儿童村签订监护委托书及困境儿童入村协议过程。
2月17日,在民政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多方协调联动下,小甲与小乙的入村手续办理齐全,孩子们在检察官的陪同下住进了拉萨SOS儿童村,拉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拉萨SOS儿童村村长白玛央金热情迎接了孩子们,并就下一步落实户口、就学等事宜进行了详细的沟通。
“国家是未成年人最高和最终监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协力推进,在该起案件办理中,我们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主动性,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方面有了新的有益探索,也拓宽了工作思路和方法。”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晓红表示,下一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联合多部门持续发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织牢织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