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谈话不同于信访举报,在谈话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听‘弦外音’和‘潜台词’,从中捕捉有价值信息和问题线索。”2月28日,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四级调研员胡东桢以“如何在巡察中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为题,为参与省司法厅第六轮内部巡察的9个巡察组63名同志进行专题授课辅导。
为强化内部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课题研究小组,开展课前调研,从巡察工作定位、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规范处置问题线索等方面,优化课程内容和形式,确保学习培训与巡察实操“无缝对接”。授课过程中,结合典型事例和实践经验,深入浅出讲方法、讲技巧,“手把手”讲解内部巡察时如何以全周期管理理念做好问题线索管理。
巡察干部认真聆听授课后纷纷表示,本次授课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真正帮助我们理清了工作思路,提升了发现问题的能力,为提升内部巡察质效送来了“及时雨”,注入了“原动力”。
近年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党委共同打造系统高效巡察监督工作体系。巡察前通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以及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情况,重点对政治生态、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巡察中沟通,每个巡察组配备一名厅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人,从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是否需要深查一层、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否提前介入等方面进行沟通会商。巡察后共治,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2018年以来,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开展5轮内部巡察,累计巡察20个省属监所,反馈问题690个,接收问题线索104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人。(曾庆伟 郭盛)